快看!翔安农村住宅建设管理新动向!
近日,我市印发了《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》,引导村民按规划有序建设住房,提高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根据意见,我市将分类审批,通过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、提前安置等多种形式,保障农村村民“户有所居”。
根据《意见》,我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将按照“规划管控、节约集约、分类审批、公平公正、安全第一”等5个原则进行,将农村住宅区划分为禁建、限建、适建村庄三类,禁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建农村村民住宅;限建区内不再审批新增住宅建设用地,但允许利用旧宅基地翻改建;适建区内可申请新建村民住宅和旧房翻改建。另外,针对禁建区内的特殊情况,也可采取提前安置的方式,解决住房需求。

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代敏:比如说禁建区里面的D级危房,它们已经纳入近期拆迁计划,或者说禁建区里面,他符合“一户一宅”,但是又不能再批地了,那我们通过提前安置的方式,通过建设安置房,在国有土地上建安置房,来解决他的一个需求。

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了公寓式村民住宅小区和集中联建住宅两种农村建房模式,可由镇、街或村、居委会,组织村民使用集体土地,按规划建设中、高层村民住宅小区和集中联建住宅。目前,翔安双沪社区已试点建设农村公寓式住宅。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代敏:在有条件的一些村庄,在城乡结合部、就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,通过这种途径,它可以提高容积率,可以更大的量来解决农村的村民的一个需求,也把农村的一些建设融入到城市当中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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